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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让青春扎根于商山林海
记者 王涛
文章字数:1627
    阳光秀气、直率干练、聪明机警、研究生学历,身为商州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年仅36岁的女刑警李娜身上的优点还有很多。然而,更主要的是过硬的公安刑警素质,为她增添了更多的风采:先后主办过200余起森林刑事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00多名,办理行政案件800多起,行政处罚1000多人次,为国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曾于2002年、2005年获陕西省森林公安射击比赛中第二名;2010年10月在全国森林公安技能大比武中获得全能第三名,荣立个人二等功;2011年、2015年分别在参加公安部一届、二届“警务实战教官技能大比武”中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官”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还先后当选商州区的第十七次、商洛市的第三次、陕西省的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从穿上警服开始,李娜就立志将青春奉献给商洛“城市之肺”,她始终为警察这个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为保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本色,她深知当好警察,就得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本领,为此她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进修,函授取得了法学研究生学历。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好学的精神,她熟练的掌握了刑事侦查技术,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迅速成长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同时,她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强化职业技能素质和身体素质的提高。
    “不仁之事不干,不法之行不为,不义之物不取,不正之风不染。”这是李娜从严要求自己的准则。为此,她从未办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森林公安是一个特殊的警种,作为一名女同志,她从来没有让自己享受过特权,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是家常便饭,与战友们一起爬山头,穿林子,冒寒风,顶烈日,昼夜不分,渴了喝泉水,饿了啃方便面,警惕着可能发生在森林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办违法犯罪人员,将国家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和财产损失减到最小。
    森林公安工作经常面对团伙犯罪,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有次她晚上出警,查处了一辆非法拉运木材的大货车,因所里人手不够,只能由她和另外一名女同志押运车辆返回。当押运车辆走到半路时,犯罪嫌疑人见只是两名女警察押运,就强行将车停在路上,并且纠集七八个人企图将车强行开走,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面对团伙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李娜不畏邪恶,她一面阻拦嫌疑人,严厉告知其暴力抗法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后果,一面迅速通知其他民警支援。最终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地说:“没看出来,你一个女同志,竟然有如此气魄和胆识,我愿意接受你们的处理。”
    2010年1月至7月,她作为主办侦查员之一,破获了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陕西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何仓珍、刘虎臣等系列特大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其中依法逮捕13人,取保候审7人,扣押违法所得84302元,木材79立方米。
    2012年,她经办了一起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此类案件因为所需要的证人证言都有可能涉及违法行为,证人有抵触情绪,取证难度相当大,案件不易侦破。她面对困难不退缩,在领导的带领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方面坚持人性化办案,劝说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并耐心细致的做群众思想工作,对违法嫌疑人晓大义,明大理。另一方面,明确思路,抓住重点,逐个击破,深入一线扎实细致的开展证据搜集等侦查工作,不惜几次奔赴犯罪嫌疑人搬迁的咸阳市泾阳县调查取证。最终,这起商州森林公安第一起涉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得以圆满侦破。另有一次,在办理一起林业行政案件中,违法嫌疑人情绪十分激动,不愿与民警对话,拒不配合办案,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她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与嫌疑人面对面,细致耐心地交谈,晓以大义,情理交融,使嫌疑人原本激动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开始配合民警询问,案件很快就得以告破。她深知自己从事的工作性质特殊,兼具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办案人员稍有不慎就会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为此她办案时总是十分谨慎,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文明办案,微笑执法。几年来,她作为单位办理刑事案件的骨干力量,经办和参与办理的每起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受到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