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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十二五”时期我国查处商业类侵权假冒案32.2万件
文章字数:687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王宾)作为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企业等创新主体的“智慧资本”如何保障?怎样做到对侵权案件“严肃查处、有错必纠”?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十二五”时期我国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8.7万件,商标权、商业秘密和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权案件32.2万件,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再添动力。
  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创新建起护航知识资本的制度框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护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对于侵害企业产权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有错必纠。
  专家表示,我国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权责不清、多头分散,容易造成执法空白和保护漏洞,导致侵权易发多发。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提出,要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
  如何做好身边的智慧资本保护、构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铜墙铁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我国将重点关注和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专利侵权行为,加大对群体性、重复性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我国将继续推动解决好专利维权过程中面临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申长雨表示,为实现快速维权、快速确权、快速审查授权等协调联动、提高保护的效果,今年我国将加快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我国正在考虑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说,今后在法律法规层面应逐渐向专业化执法方向靠近,注重平衡和理顺各部门的行政和执法关系,做好“双轨制”保护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