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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有奖征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文章字数:584
    本报讯(明晓东)“大家如果发现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要及时向县纪委举报,县纪委将会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日前,柞水县小岭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岭丰村向群众宣传讲解脱贫攻坚问题线索举报流程时说。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柞水县纪委在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脱贫攻坚举报网络的同时,出台《柞水县脱贫攻坚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希望通过奖励的办法激发群众参与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广泛征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涉及脱贫攻坚的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经查实情节轻微,不够党纪政纪立案标准给予其他相应处理的,每件奖励300元,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的,每件奖励800元,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的,每件奖励人民币1200元。奖金来源由县财政拨款,专款专用,奖金由县纪委专人负责发放,按照实名举报人意愿,凭举报人有效证件采取一定的方式发放到实名举报人手中,并严格为实名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按照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办结四个节点,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工作进度、反馈有关情况、回复处理结果,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或者阻拦压制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