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森林公安局刘刚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文章字数:553
  本报讯(唐红伟 刘桂芳)5月19日,公安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刚同志被公安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并在会前与这次受表彰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一起受到了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5月20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也亲切接见了刘刚等森林公安系统英模代表并合影留念。这是我市唯一获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
  刘刚同志,现任商洛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他2008年10月从地方公安调任市森林公安局长以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带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一路追赶超越、砥砺前行,一改森林公安工作落后局面,跻身全省森林公安前列。5年以来,商洛市森林公安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6541起,破获了一大批在国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其中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侦破的互联网特大系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蟒蛇类)案,抓获嫌疑人62名,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此类新型犯罪活动。几年来,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和警民关系和谐化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他本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其他各类表彰奖励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