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建立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制度
文章字数:903
  本报讯(陈永辉)近日,我市有5家环境违法企业被环保部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商洛首次对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进行公开曝光,标志着商洛已建立起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制度。
  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将成常态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从首批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情况来看,主要是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验先投、未批先建,无环评审批手续以及夜间施工扰民和尾矿渣堆放不规范等,对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环保部门也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如果整改不到位环保部门将进一步立案查处。
  根据商洛市环保局《关于对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曝光制度的通知》商政环发【2017】37号要求,各县区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同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上报,对今年4月份5家环境违法企业的违法问题进行曝光。
  “这项制度从今年4月份建立,此次曝光违法企业为全市首次,以后将会形成常态,每个月都会对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进行曝光,目的就是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震慑,督促其树立环保意识。”商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整改不到位的违法企业或将纳入“黑名单”
  6月6日,记者从商洛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切实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建设创新美丽幸福新商洛,环保部门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商洛日报和商洛广播电视台对环境违法问题公开曝光。并将其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进行部署,市环保局将各县区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作为年底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将对各县区环境违法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和暗访,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违法企业,依据《商洛市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在列入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的同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据了解,根据文件精神,各县区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每月5日前将上月日常检查或暗访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填写《县区环境违法问题曝光明细表》,经市环保局审核后进行公开曝光,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符合纳入黑名单制度的违法企业将纳入“黑名单”。同时对于故意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