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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实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
文章字数:670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刘奕湛)全国村居(社区)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建立。
  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司法部部长张军表示,近年来各地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员职能优势,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常见、多发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聚焦劳资、医疗、环保、交通、旅游、消费、物业、电商等重点领域,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8.4万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5万个,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1.5万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已经覆盖了全国80%的县级行政区域,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主渠道,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实现医疗秩序持续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的同时,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也明显提高。各地坚持选聘结合,专兼结合,拓宽选任渠道,丰富选任方式,注重吸收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医生、教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途径,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医学、法学、心理学等专家资询库。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员385.2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54.7万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据悉,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达900多万件,2016年调解纠纷901.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5%,其中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140.2万件,比2013年增长17%;接受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委托或移送调解的案件51.1万件,比2013年增长了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