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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落实无线电管理条例
文章字数:877
  随着新《条例》的发布,无线电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无线电管理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对于贯彻落实好新《条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搞好学习宣传是基础。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起来,通过编制《条例》释义、组织培训、专家解读、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无线电管理工作者准确地理解、把握和执行好《条例》,使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也使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关心、支持无线电事业发展。
  (二)抓紧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条例》是无线电领域的顶层制度设计,对无线电管理的重要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其中,频率使用许可、电台设置使用许可、边境地区频率协调、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制度,还需要通过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原有的无线电频率划分、电台执照管理以及铁路、民航和渔业等系统无线电管理规章制度,也要根据新《条例》以及无线电发展的需要进行完善。下一步,需要抓紧组织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与此同时,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也要抓紧与地方的立法机关进行沟通,依照新《条例》对地方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进行清理,提出立改废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无线电行政执法。新《条例》的修订来之不易,经历了长期的研究论证和艰苦的协调历程,执行好《条例》更难。《条例》的实施效果,关键在于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无线电管理工作者的日常执法。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作为《条例》的执法主体,要加强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条例》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权力,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加强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执法,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管理中,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管理方式创新,优化公共服务,不断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