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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纪检系统开展《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研讨活动
文章字数:714
  本报讯(商纪宣)近日,市纪委发出通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砥砺干部思想品德、坚定理想信念、激发活力热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知指出,全市广大纪检干部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爱国为民的家国情怀、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要求,要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头学,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支部要带头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研细学、躬身践行,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要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系统学,把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等系列报道文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7·26”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推动工作。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在学习研讨中与学习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相结合,将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要深入研讨认真学,开展好专题研讨,突出解决存在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学习研讨中做到“四有”,即单位有学习计划,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研讨文章。要注重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研讨、党课辅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通知强调,市纪委将把《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研讨活动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学习研讨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