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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食用菌富了刘家村
本报记者 刘婷
文章字数:964
   
  深秋时节,走进洛南县石门镇刘家村,成片的香菇大棚错落有序,村民陈登海和妻子正在采摘香菇,他将两亩地入股合作社,合作社按照每亩每年付给300元的流转费,每亩保底分红300元。陈登海还租用合作社10个大棚发展香菇产业,预计今年毛收入7万元以上。
  刘家村紧紧围绕食用菌产业,积极探索“党支部+‘三变’改革+集体经济+贫困户”党建扶贫模式,利用本组集中连片土地,投资建设香菇大棚生产基地,带领本村及周边群众入社开展代料香菇生产并获得稳定收益,实现了农民增收、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贫困户脱贫目标。
  刘家村辖11个村民小组606户2479人,耕地面积3058亩,在册贫困户116户383人。近年来,村党支部通过市场考察、多方征询,选取本村发展规模较大、发展前景看好、带富能力较强的食用菌产业作为脱贫攻坚主导产业,11组党员致富示范户陈永文于2010年注册成立了七彩田园专业合作社,村上以七彩田园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按照公司化管理方式开展食用菌生产,承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村上清查核实七彩田园合作社现有土地、基地、固定资产、入社社员、生产能力等基本家底,估算确定经营主体最合理的经营规模、基地规模、发展资金等要素,为实施股份制运作、吸纳发展资金、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打好坚实基础。合作社进行股权配置,经营主体以食用菌生产基地、钢架大棚、菌袋生产厂、菌包生产线、保鲜冷库等固定资产和生产技术、商标等折价入股,股权比例为60%;基地范围内农户(含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股权比例15%;贫困户以产业扶持资金(户均5000元)、部分村民以富民农户贷资金(每户5万元)入股,村集体以财政扶持投入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入股,股权比例15%,确保国家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还吸纳社会资金入股,股权比例10%,保障社会投资人的利益。
  贫困户陈军娃将自己的1亩地流转给七彩合作社入股,每年有600元固定收入。
  去年,村上给37户贫困户每户7000元配股,今春合作社以15%的比例分红,陈军娃分了1050元。他高兴地说:“我们两口子还在合作社务工,每月能挣1000多元钱,我们家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了。”刘家村村支书寇剑飞介绍:“我们村上将10万资金入股合作社,年底按照比例分红,壮大村级组织经济。引导村民以土地、资金入股合作社,刚开始群众思想转不过弯,经过党员村组干部示范带头,一段时间的运营后,部分村民获得固定分红,尝到了甜头,大家的劲头很足,都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改革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