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城区第二小学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文章字数:384
  本报讯(曾亮)从中国文明网获悉,11月1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山阳县城区第二小学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激励各地区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选,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山东省济南市等69个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上海市徐汇区等4个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授予浙江省长兴县等16个县全国文明县城称号,授予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郎各庄村等1493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等231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清华大学等494个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山阳县城区第二小学是494个学校其中之一,也是我市唯一一所获得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