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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义务教育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文章字数:698
  新华社12月7日电(记者王菲菲)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部署会7日在山西省孝义市举行。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说,制定管理标准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教育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教育部日前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朱之文说,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朱之文表示,经过长期努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优质资源紧缺、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不高、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管理标准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必将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针对许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面貌焕然一新,但缺乏优秀校长和教师,办学质量不高的问题,朱之文指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缩小硬件差距,还要注重教师和校长配备,尤其要注重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管理标准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重点,列出了学校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的清单。朱之文认为,当前一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少数学校存在违规招生、不按规定安排课程教学、乱收费等现象;有的学校将一些本该学校承担的工作简单地摊派给家长等,管理标准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了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