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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十条措施严管“四支队伍”
文章字数:947
  本报讯(特约记者 孙传卿 通讯员 江学树 余海龙)商南县出台《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四支队伍)管理考核办法》,落实“十条措施”,全面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
  分工负责制度。成立整合“四支队伍”办公室,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督查检查,参扶单位协助管理驻村工作队,镇办党委具体负责“四支队伍”日常管理。
  工作纪实制度。要求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专职在岗、每天签到,如实记录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如实填写帮扶纪实工作手册,实行“痕迹化”管理。
  日常考勤制度。要求镇办党委负责“四支队伍”日常考勤,各村建立统一规范的考勤记录,对“四支队伍”的日常工作、调休轮假、请销假实行登记管理,对不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的,视情节进行处理。
  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村(社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分级培训体系,由县扶贫局协调“十办两组”成员单位等部门,每年开展一至两次扶贫业务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制度,由组织、扶贫部门对第一书记进行全面、系统的岗前培训。
  汇报交流制度。“四支队伍”成员每半年分别向县委组织部、扶贫局、参扶单位和镇办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每年至少分别组织召开两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座谈会或观摩评比会,选派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驻村扶贫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到村调研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
  督查通报制度。镇办党委每月随机抽查不少于两次,县“党建+脱贫”专项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两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人员总数的30%。县委组织部采取实地抽查、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综合研判制度。结合年底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第一书记综合研判,结果作为第一书记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继续留任或调整召回的重要依据。
  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办党委书记主持,镇脱贫攻坚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镇办领导班子、“四支队伍”主要成员、镇办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每月至少召开1次,适时研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工作例会制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队长每周一主持召开“四支队伍”工作例会,学习政策,汇报安排工作,研究解决问题。
  召回问责制度。对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弄虚作假、不严不实、长期脱岗、擅离职守等情形的第一书记,责令派出单位“召回”重新选派,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