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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检察院创新检察官考评机制
文章字数:389
  本报讯(刘栋 卢玺)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客观评价检察官的工作实绩,加强对检察官的业务考评,市检察院制定《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理案件清单和折标系数》。
  设定量化指标体系,该院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业务部门的77类117种案件,根据办案类型、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逐一划分,与标准案件进行折算,计算出每种案件的折标系数,明确检察官的办案类型和办案数量的计算规则,量化工作业绩。推动领导干部办案的制度化、常态化,根据检察官的司法一线办案要求,量化院领导的办案任务,让系统说话,让数据说话,充分发挥院领导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依据《陕西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案件规定(试行)》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将案件评查和检察官考核相结合,推动案件评查的日常化、有效化、全面化,为员额检察官考核提供重要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