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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
文章字数:877
  本报讯(曹文宏 齐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干部群众扫黑除恶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助推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近日,商洛市司法局专门印发通知,对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
  强化领导,形成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加强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带头主抓、业务(科、股)室具体落实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细化各项活动措施、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持续跟踪狠抓落实,在全系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提升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搞好结合,扩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创新形式,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依托城市街道、农贸市场、中小学校、村(社区)活动中心等固定场所,围绕“春节两会”“三下乡”“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的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