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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文章字数:626
  本报讯(记者李小龙)近日,记者从市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培训会上了解到,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
  会议指出,市属各国有企业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要明确公务用车制度参改人员范围和改革方式、交通补贴发放标准、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司勤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要加强对保留车辆编制管理,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对处置车辆要做到规范透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好“十条禁令”要求:不得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将越野车作为企业负责人固定用车;不得为企业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的人员、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或由司勤人员驾驶私家车变相享受公车服务;不得为企业符合配备公务用车人员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企业的配置标准。
  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加快研究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企业本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国资委审核,所属一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国资委审核备案,其他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由企业负责审核备案,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