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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文章字数:521
  本报讯(王满强)近日,丹凤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县。
  自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丹凤县全面部署、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稳妥推进,坚持党政主抓、部门主推、群众主体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国“三资”管理示范县清产核资台账及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登记、土地二调等成果,积极推进改革试点,2017年底全县155个村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以陈家沟等18个村为突破口,结合各村实际,大力发展核桃、食用菌、双孢菇、乡村旅游、农业光伏等特优产业,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呈现出依托旅游景区、融合发展的陈家沟模式,三产融合发展的万湾模式,休闲娱乐陕南诗歌村保定模式,弘扬劳模精神文化的马炉模式等,为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树立样板,创造了可操作、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下一步,丹凤县将认真落实全国改革试点要求,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从科学界定成员身份,合理设置量化股权,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深化股份合作,规范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完善风险可控措施等方面深入研究探索,力争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表率、树标杆、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