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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常态化督查驻村帮扶工作
文章字数:727
  本报讯(王家锋)今年以来,柞水县通过建机构、定方案、强举措、求实效“四步走”方法,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在岗到位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构建起驻村工作督查常态化格局,为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机构夯责任。成立全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组织、纪委、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抽调8名业务骨干,配强督查工作力量,开展常态化督查。通过细化督查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标准,明晰职责分工、“挂图作战”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责任,为开展常态化督查打下基础。
  制定方案抓落实。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驻村工作队到位到岗及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有序推进。采取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具体指导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驻村工作队人员驻村考勤、帮扶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图形式。
  细化督查强举措。采取“看、查、听、访”等方法,对驻村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督促检查。即“看”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查”驻村日志、民情日记和工作清单、表册台账等资料,督促工作细节规范高效,“听”驻村工作汇报,掌握遵守“十条纪律”情况,“访”沿途群众,了解群众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满意情况和对脱贫攻坚政策知晓情况。
  紧盯整改求实效。按照立行立改原则,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及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70多份,现场梳理解决问题40多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效突出的37个单位和74个人通报表扬。同时,定期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回头望”,对工作推进滞后、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群众认可度差和违反相关纪律,影响脱贫摘帽的,由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