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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
文章字数:1211
  问:这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的是哪个时期的数据?
  答: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资产等时点指标,调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情况;对于利润等时期指标,调查的是2018年全年情况。
  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如何采集?
  答:本次普查将广泛采用信息化数据采集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节约普查对象填报时间。“五证合一”改革成果也将在这次普查中得到应用,广泛使用部门行政记录,丰富数据信息。
  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从覆盖的行业来看,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智能设备制造、互联网平台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等一些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将接受这次普查的检验。各行各业的数据信息,将共同输出一份中国经济家底清单。
  从调查主体来看,无论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写字楼的单位还是街边商铺,都是普查需要检测的经济细胞。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千万家企业的“小账本”将汇聚成国家经济发展的大数据,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问: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18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通过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