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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将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文章字数:579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从司法部获悉,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这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据介绍,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通知要求,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知还要求,要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让宪法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中。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据悉,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12月2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