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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诈骗一审获刑十年半
文章字数:518
   本报讯(记 者 谢 非 通讯员 邓元哲)丹凤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冒充国家单位工作人员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5起,共计诈骗金额53万元。近日,丹凤县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5万元罚金。
  2018年8月28日,家住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的周女士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她被在高交大队上班的一名王姓朋友以给弟弟安排工作为由,诈骗30万元。经初查,2018年3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向周某谎称其在高交大队工作,近期单位正在招人,可以帮周某的弟弟安排工作,周某信以为真,先后向王某汇去其索要的报名费、体检费、服装费、保证金等29笔汇款共计30万元,之后王某杳无音信,其弟工作也无着落。
  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通过研判分析、走访排查,迅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经讯问,王某沉迷于彩票不能自拔,将自己和妻子多年的积蓄全部用于购买彩票,并向亲戚、同学、朋友借钱购买,依然未中大奖。不甘心的王某开始从周边人入手,以自己在高交大队上班为由,谎称可以为他人安排工作,先后诈骗包括周女士在内李某、喻某等5人钱财共计53万元,用于自己挥霍和购买彩票。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丹凤县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