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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朋友电鱼他帮忙 热心引来麻烦事
文章字数:337
  本报讯 (牛亚军) 近日,家住柞水县营盘镇的明某比较郁闷,原来他给朋友帮忙自己却触犯法律,目前明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18年6月,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居民鲁某用自制电鱼机在河道内电击式捕鱼时,约朋友明某一起帮忙捕捞野生小河鱼200多条。后被群众举报,鲁某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在禁渔区捕捞野生小河鱼。公安机关通过调查走访,对鲁某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审查起诉时,发现明某涉嫌共同犯罪,遂依法对明某进行追诉并办理取保候审,此时明某才知道自己行为已涉嫌犯罪。2019年3月26日,明某与鲁某一起被柞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
  在此,承办检察官特别提醒,给人帮忙时一定要分清是非后再施以援手。违法乱纪的事坚决不能帮,否则将可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