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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中院未成年人工作获表彰
文章字数:552
  本报讯 (彭杰彧 郭露) 近日,市委、市政府对2018年度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集中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荣获该项荣誉的4个集体之一。
  近年来,商洛中院把未成年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8个少年法庭,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充实人力物力,每年设立专项保障经费,支持未成年人工作。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指导全市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51人,通过“圆桌审判”“判后寄语”“跟踪帮教”“希望林”等措施,帮助“折翼天使”重回正途。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3082件,发出人身保护令20份,挽救1791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尽力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商洛中院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模拟法庭,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指导创建“红领巾法学院”,全年“送法进校园”13场次,5000多名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参加“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福利院儿童捐款5000多元,到特殊教育学校和孩子们进行互动交流,为镇安县界河小学生捐赠衣物书包;为界河小学新校舍建设,积极争取教育政策和资金确保校舍建设、设施配备“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