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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应多方面做好校园欺凌预防
文章字数:1033
  编辑同志:
  校园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和作风也渗透进了校园这块心灵净土。对此,各级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维护好校园秩序,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从根本上保障校园安全。在防止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安全方面,商南县检察院的做法确实值得提倡。
  近日,商南县检察院组织未检检察官走进县幼儿园,为全体教职工开展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提高幼儿园教职工法治意识》为主题的专题讲座,以此推动校园师风师德建设,受到了师生们的欢迎。在活动中,检察官以案释法,借助“护卫春蕾”漫画、PPT互动交流、现场座谈等形式,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幼儿园虐童案件入手,深入讲解了儿童享有的隐私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等等权益,分析目前存在的常见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类型。特别是针对部分幼儿教师法治意识缺失的现象,检察官从刑法、民事两个方面深刻剖析了幼儿与幼儿园的法律关系,解读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幼儿园紧密相关的条款和规定,帮助教师们明确角色定位,明确责任义务,引导其梳理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做守法、懂法、用法的合格教育工作者。
  开展“师风师德建设”专题讲座,是我们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一个小小缩影。我们在认真分析各地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督促建议工作。结合“一号建议”内容,积极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围绕辖区校园安全实际共商预防对策;联合教育部门人员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查看校园安全机制,通过走访学生、老师,召开座谈会及听取学生意见等多种方式,督促校园将预防侵害学生工作落到实处。
  我院还借助“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等形式,积极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代表通报校园内关于伤害、性侵、事故等方面典型案件,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在女童保护措施、教师准入查询、校园法治宣讲等方面迅速形成有效实践。立足检察职能,通过狠抓刚性检察建议、强化检校联动协作、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力量等举措,形成一套独具商南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春风化雨中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一位幼儿园老师深有感触地说:“检察官同志的讲座非常有意义,我们身为人民教师,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通过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读者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