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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探索农业大灾救灾分担机制
获农业巨灾保险赔付225万元
文章字数:658
   
  本报讯(记者王倩)今年以来,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市各县区分别出现了中到重度干旱,冬小麦、洋芋、烤烟、中药材及茶叶等农作物不同程度受到影响。面对旱情,农业巨灾保险作用凸显,为全市提供了救灾救助保障。
  商洛地处秦岭南麓腹地,地质结构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各种自然灾害多发,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也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了解决农业救灾资金“平时不能用、灾时不够用”的预算矛盾,充分利用保险放大财政救灾资金的杠杆作用,去年年底,经省农业厅批复同意,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农业大灾救灾分担机制试点工作。经多次调研,市农村农业局和保险机构共同开发了多频次、多触发、大小灾害有保障的农业救灾分担机制方案,对大灾损失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该试点项目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向保险机构投保,以农业巨灾气象指数为赔付触发标准,主要对干旱、降雨过多、瞬时强降雨3种农业灾害进行保障,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试点期限1年,全市总保额4000万元。
  农业巨灾保险是把直接影响农作物产量气候条件的损害程度指数化,每个农业巨灾气象指数都有对应的农作物产量和损益,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时,投保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根据气象部门监测,今年我市旱情指数全部触发了干旱灾害赔付标准,旱情发生后,保险机构迅速启动理赔程序,为我市受灾地区开通绿色通道进行赔付核算。6月17日,承保机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向我市交付赔保,其中商州区获赔22.74万元、丹凤县获赔33.17万元、商南县获赔27.77万元、山阳县获赔4.14万元、镇安县获赔125万元、柞水县获赔0.63万元,全市共计获赔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