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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中办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
文章字数:676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2019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加快发展,人才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促进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取得明显成效。当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匮乏问题仍很突出,难以适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吸引流动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意见》指出,要发挥产业和科技项目集聚效应,搭建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平台。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依托本地特有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优势产业和有关科研项目,积极打造事业平台,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要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渠道。坚持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