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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纪委全面发起“打伞破网”新攻势
文章字数:818
  本报讯(詹绪敏)洛南纪委按照中央督导组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标“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总目标,出台多项举措,迅速发起“打伞破网”扫黑除恶新攻势,将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县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室部主任为成员的涉黑涉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抽调4名干部专门设立了扫黑办,加强日常业务管理。
  县上制定《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县公安局、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件,县纪委向县扫黑办移送4件,向公安局移送3件,确定专人负责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登记、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全县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1件17人,其中初核结5件5人,纪律处分2件2人,党纪政务立案调查1件7人,正在初核3件3人。
  在全县建立协调办案工作机制,对镇办和部门核查的相关问题反映实行一周一督办,加快镇办和部门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力度,持续传导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协调办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采取强制措施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按照监察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协调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深挖涉“伞”涉“网”问题线索。县公安局移送“3·12”刘锁军案件线索后,县纪委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介入调查。
  在涉“伞”涉“网”重要案件调查过程中开展重要案件会商,县纪委主动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商讨案情,理顺关系,解决案件查办过程的具体问题。实行重点案件专班突破,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向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倾斜,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歼灭战。抽调两名班子成员和6名业务骨干成立“3·12”案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审查调查和“打伞破网”两个工作专班,限期对案件进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