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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商洛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文章字数:1872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 李敏)1月18日至19日,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商洛代表团代表们,认真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赞同这3个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建议。
  吴前进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完全赞同这个报告。他指出,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发挥了重大作用。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机制,突出务实管用,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实效日益显现,有力推动了我省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厚植人民情怀,完善“三个联系”机制,发挥人民代表主体作用,强化了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他建议,持续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选择事关全局、党政关注、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继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
  郭永红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是一个务实创新、彰显民主与法治精神的好报告。法检“两院”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省高院、省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全面科学地部署了2020年任务,强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彰显了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凸显了忠实履行职责的坚定决心,让广大老百姓能够真切地感觉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张岗岭代表表示,将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解决基层工作实际困难。持续加强对《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主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的获得感。
  郑光照代表建议,进一步深化“三个联系”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视察,畅通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调动设区市的立法积极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等执法检查,帮助和支持基层更好地改进工作。
  陈俊代表建议,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建设,解决基层人少案多问题,提高办案效果;在审理相关行政诉讼案件中,定期给行政单位发送意见建议,促进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刘淑慧代表建议,围绕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历史使命、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夯实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功”;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徐江博、刘仲林代表建议,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精准服务企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深化改革、多出创新举措;加大普法力度,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知法、用法。
  李旭光、王宇鹏、徐秀全、崔华锋、袁良善、贾建刚、崔孝栓代表建议,围绕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安全、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工作监督;积极推动秦岭保护《总体规划》和保护区红线勘界划定,进一步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强化解决问题的意识,克服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真正代表人民,真实解决问题;加强立法调研,制定出台《家庭教育法》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市县区两级法律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
  吴兴德、金新康、沈毅、陈飞鹏、朱玉琴、周军、黄翠娥代表建议,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推动民营企业有序规范发展;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有关部门持续改进工作。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围绕医闹、侮辱老师的恶性事件,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立法调研。
  李学明、王会敏、马飞、姚广东、魏长芝、彭会霞、李华代表建议,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食品安全、污水处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精准法律运用、精准事实认定上多下功夫,确保办理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加大农村不赡养老人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