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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警民携手救护野生保护动物狍子
文章字数:342
  本报讯(李重立)3月5日13时许,洛南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接到该县永丰中学屈嘉豪、李朗然、岳晨浩3名学生拨打110报警电话称,他们在永丰镇李原村鼓楼河水库发现一只落水野生动物并下水营救,请求公安机关给予救护。
  接警后,永丰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这只动物带回森林公安派出所予以救护。随后,洛南县野生动物保护站专业人员对这只落水野生动进行了现场检验。
  据介绍,该落水的野生动物名叫狍子,俗名草鹿。该动物体长约90厘米,体重25公斤,雌性成体。系国家“三有”保护和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已经对该只狍子进行防疫检查,确定无疫情风险且生命体征和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随后,由派出所民警和动物保护工作人员在山林中安全放生。
  民警再次呼吁: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