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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夯实基层基础
文章字数:643
  本报讯(谢晓)柞水县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通过实施四大行动,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
  实施“四支队伍”稳定巩固行动。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驻村队伍稳定,按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松懈的单位和干部通报批评或约谈,对临阵脱岗、失职渎职的帮扶干部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市委出台的《脱贫攻坚驻村帮扶九条规定》,驻村包扶单位和驻村人员在2020年底前不撤不换、只增不减、人数不够的必须及时选优配齐,驻村干部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每周驻村5天4夜、每月驻村不少于22天。
  实施头雁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能力素质提升“四大行动”》,研究出台《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二十条措施”》,解决村“两委”班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不明显、不突出问题。探索利用镇办空余事业编制,实行“县引镇管村用”,每村至少培养3名“一肩挑”和3名后备干部,充实村级后续力量。
  实施村级党组织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聚焦“五类村”,全面落实“五步工作法”,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动态排查整顿,每个镇办摸底倒排,至少确定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整顿,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书记带头包抓。
  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倍增行动。抓好20个省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创建,用好用活《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政策,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与村干部补贴有效挂钩。每个镇办至少培育4个有稳定收益、运行规范的集体经济示范村,各镇办书记、镇长分别抓1个集体经济示范村,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