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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南星
文章字数:647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人在后怕的同时,不禁开始思考:人类应以怎样的方式,才能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正是站在国家层面坚决革除陋习,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力行动。
  这样的声音来得及时而庄严。沉疴用猛药,治乱须重典。全面禁食“野味”,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成为斩除陋习的“利剑”,让买卖“野味”和吃“野味”者没有容身之地、遁形之所,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与其他生物互为存在、和谐相处、共荣共生。自以为站在生物链“顶端”的人类应当始终牢记:循序自然规律、善待其他生命,才能确保自身生存发展,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严惩。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与道德,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真正杜绝陋习的死灰复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还需要法治与德治的双向发力。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生态道德”写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强调“绿色发展、生态道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因此,要大力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模式,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在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情况下提升生活质量,为发展构筑起“绿色谱系”,为转型积累下“绿色动力”。
  禁食“野味”,应当成为全民道德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