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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强化措施 压实责任 结对帮扶
商州严管“四支队伍”锻造扶贫铁军
文章字数:1143
  本报讯(王斌 王姣姣)近日,商州区出台一系列“硬核”措施,进一步压实驻村“四支队伍”和帮扶干部责任,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切实保障驻村力量。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年底前现有包扶单位和驻村人员不得调整轮换,确保每个村至少3名驻村干部,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5名驻村干部。选派的驻村干部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临聘人员、返聘人员、借用人员,一律不得选派。
  及时落实保障政策。按照贫困村不低于3万元、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的非贫困村不低于2万元、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下的非贫困村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驻村工作经费。落实驻村干部人身保险、健康体检、生活补助、通信补贴等保障政策,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驻村干部优先晋升职级、评聘职务和提拔使用。凝聚“四支队伍”合力。在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镇办包村领导中选优,逐村明确“四支队伍”总牵头人,负责“四支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调度和任务落实。“四支队伍”成员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团结协作,对走读驻村、推诿等靠、工作不力的,实行召回管理,并扣发当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
  严明驻村工作纪律。引入钉钉APP考勤管理、网络培训系统,所有驻村干部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每周驻村5天4夜,每月驻村不少于22天(含开会、培训、出差)。“四支队伍”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向所在镇办、派出单位汇报工作1次以上。
  全面夯实镇村责任。镇办每周至少召开1次脱贫攻坚工作会议、每周至少抽查1次“四支队伍”在岗履职情况、每月召开1次“四支队伍”会商会,并对镇辖驻村工作队进行1次督查排名。每月对镇办所辖村按照30%比例评选出脱贫攻坚“红旗村”,对评选的“红旗村”村级班子每次给予2000元资金奖励。
  落实包扶单位责任。包扶单位切实履行帮扶责任,每月专题研究包扶工作不少于1次,单位主要领导要准确掌握本单位和本系统派出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每周到包扶村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至少1次,常态化与驻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扎实开展结对帮扶。严格落实“四级责任人一线工作法”和周报告制度,区级领导每周不少于两天调研推进分管领域和包扶镇办、包扶村、包扶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科级领导每周不少于两天到村开展工作;驻村干部每周走访1遍所有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每月走访1遍脱贫成果巩固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扶干部每周到村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两天,每周至少走访1遍所包扶贫困户。
  从严从实常态督查。驻镇办督查组坚持每周对“四支队伍”进行全覆盖暗访督查1次以上、抽查“四支队伍”“四级责任人一线工作法”落实情况不少于5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攻坚办每月对“四支队伍”履职情况至少暗访督查两次,印发专题通报不少于1期,综合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情况,每月对市派驻村工作队进行1次督查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