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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精准兜底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
——市民政局确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文章字数:3524











  
  贺秦菊 任昊翔
  “这种情况可以用特困供养政策来解决!”市社会救助中心干部杨明说,“按特困供养政策将父女3个纳入特困对象,老王医疗费不用愁了。”洛南县民政干部说:“两个孩子住三要敬老院,上学、吃饭、穿衣就解决了。”老王眼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好,我的担心全解决了。”刘镇长安慰老王:“有啥事,给镇上打电话,现在党和国家政策好,不会让像你一样的贫困家庭掉队。”
  这是今年兜底调研过程中,洛南县高耀镇镇长刘卫平解决王学军一家困难的场景。过去王学军因病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虽然享受了农村低保,可62岁的他失去劳动能力,又患有胃癌,每天要花费一大笔钱买药,靠低保金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大女儿13岁,上小学六年级,小女儿9岁,上小学三年级,家里除一个电饭锅外再无电器,两间破旧土墙瓦房,移民安置点分有70平方米两居室待迁,生活极度困难。由于本人年龄超过60岁,且重病缠身,已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抚养两个孩子,两个孩子都未满16周岁,整个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赡养、抚养人之间都无履行义务能力,3个人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我市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之一,全市7县区均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其中5个县为深度贫困县,占全省深度贫困县的近一半;有建档立卡贫困村701个,其中深度贫困村175个,占全省深度贫困村的三分之一多;目前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2万户57.3万人,其中兜底保障涉及全市98镇1115村7万户15万多人,兜底贫困面大、人口多、程度深,是陕西脱贫攻坚兜底任务最为艰巨的地区之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三最一专”定位,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织密结牢兜底保障网,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取得阶段性成效。
  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局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对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坚持尽锐出战,建立了“一周一研究、一天一通报”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构建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的实施方案》《“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少一人”,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在指导县区工作过程中,按照《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最低生活保障规程》,在原来政策基础上着重落实“单人保”和“刚性支出”政策。并对这两项新规定作了详细解读和宣传。“单人保”意指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其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指患有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脑梗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25种疾病其中之一,并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员。“刚性支出”意指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超出当地低保标准,但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自负部分。扣减方法具体为:一是因残个人负担费用扣减方法:申请日向前延伸一年,按照残疾人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个人实际支出费用扣减(以医疗机构或医疗器械机构提供的正式票据为准)。二是因学个人负担费用扣减方法:家庭成员中有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每年缴纳的学费,低于1万元的据实扣减,高于1万元的按照1万元扣减(以学校出具的正式票据原件为准)。三是因病个人负担费用扣减方法:申请日向前延伸一年内,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的合规费用,高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每年由卫计部门公布)的根据《结算单》原件予以扣减。四是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方法:按照就业人员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扣减。通过这两项新规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因残因病因学因就业成本过高生活困难的家庭得到应有的救助,更加筑牢了社会救助保障网,使兜底脱贫工作的开展有据有序有力。
  紧盯三类人群,全面开展排查,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实现“清零”目标
  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局下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工作方案》,制定《排查工作导引》,比对排查人员花名册,建立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与扶贫大数据“日比对、日统计”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民政、扶贫部门紧盯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三类人群”,逐户逐人开展排查,坚持“边排查、边纳入”原则,落实“日报告”“周审批”“掌上办理”等措施,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至5月31日,全市15276名未脱贫人口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4614人,占未脱贫人口总数的97.3%,较2019年底提升了14.94个百分点,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实现“清零”。全市5456名监测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3818人,占69.98%,5672名边缘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3896人,占68.69%。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
  按照零失误标准,开展核查核实,确保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从3月开始,各县区联合扶贫部门,依靠“四支队伍”力量,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工作。4月7日至5月20日,市民政局组成督查组先后对所有县区未纳入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未脱贫人口集中开展三轮实地核查核实,对尚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未脱贫人口,逐户逐人分析研判,抓紧查漏补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核查核实过程中向被核查县区反馈建议纳入79户153人,需要再复查研判的未脱贫人口共计18户37人。截至5月16日,反馈问题涉及的县区全面完成整改清零,进一步确保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底数清、对象准、零失误。
  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在今年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三排查三清零”过程中,市民政局围绕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施策的工作目标,对未脱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因人施策,纳入合理救助范围;对未脱贫已纳入对象,根据贫困程度换档提标,多项政策兼顾,织牢保障网;对虽脱贫但收入不稳定的低保退出家庭采取渐退帮扶延长6至18个月,如果在渐退帮扶期内,因特殊原因生活再次陷入困难的家庭,可重新申请再次纳入,做好“最后一公里”工作,确保此类家庭稳定脱贫不返贫。农村低保方面,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活动,坚持精准救助、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的原则,合理把握政策尺度,重点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人口,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赡养人因常年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农村独居老年人,农村困境儿童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家庭单一劳动力在外务工未扣除必要就业成本的困难家庭以及医疗、护理、康复费用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8类人群进行核查纳入。对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落实落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保证政策落实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目前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320元/人年,其中A类标准360元/人月、B类标准320元/人月、C类标准200元/人月。截至5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5626户137513人,发放资金2.13亿元,较2019年底净增26184人,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7.02%,位列全省第一。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各县区普遍提高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各县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已全部签订了照料服务协议,落实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截至5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8159人,发放资金4539.75万元。临时救助方面,各县区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积极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和“一事一议”等工作要求,有效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防返贫功能。截至5月底,共实施临时救助3090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62.3万元,其中因疫情影响救助11484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25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