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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文明花开耀检徽
文章字数:1030
   本报记者 刘媛
  三九寒冬,走进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庄严的人民检察院检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多年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把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抓手,做滴水穿石之功,走文明兴检之路,在2020年喜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双推进。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目标定位和价值引领,全面夯实创建工作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把握基本精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创建工作实践,提炼明确了“立足检察、文明化行、服务人民”创建工作特色主题,增加创建活动频度,通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高效化、规范化的特点更加凸显,创建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力促学思践悟紧密结合,坚持唱响主旋律,强化道德教育,围绕“两个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开展文明道德讲习、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30多场次,切实使道德教育入脑入心。以爱国、敬业、诚信、孝老爱亲等为主题,举办道德讲堂6场次,干警讲道德故事15人次。先后两次专门举办身边好人事迹报告会、脱贫攻坚事迹分享会,7名同志分别从敬业奉献、担当作为、文明家风等方面以自己崇德、守德、践德的感人事迹,使全体同志受到生动的道德教育。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济困助弱、关爱“五保”老人、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117场次,志愿者注册率已达100%,人均志愿服务时间200小时以上,其中,2020年人均服务时长135小时。发动全员创建,大力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等“文明细胞”建设,创建市、县级青年文明号3个,县级文明家庭3个。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助推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铸魂、工匠、养心“三大工程”实施步伐,2018年以来,队伍建设方面受县级以上表彰的集体8个(次),个人23人次,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得“能手”“骨干”等称号6人次。涌现了一批重大先进典型,胡谷香同志以身殉职,被树立为全市政法干警先进楷模、全县第五届道德模范;刘海燕同志巾帼不让须眉,主动请缨只身援疆工作,被评为全市“最美青年”;曹昌选同志始终心怀感恩、敬业奉献、无怨无悔,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同时,坚定从严治检,规范执法办案保公证、从严管理机关运行保秩序、强化干警全方位监督保廉洁,干警队伍20多年无违法违纪、无投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10年保持全县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