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4家行政执法单位和8名个人获省上表彰
文章字数:402
  本报讯(田琳)近日,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和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全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表彰,韩朝、刘军、郭雅宏、冀志勇、赵建敏、毛加森、耿军、史小军获得全省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表彰。
  据悉,此次对全省44个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77名行政执法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旨在充分调动全省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我市行政执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狠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落实,为我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为建设法治陕西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