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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文章字数:922
  本报讯(记者 汪瑛)日前,市政府印发《商洛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从8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方案》指出,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强调,相关部门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中央层面设定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逐项认领和严格执行清单中的事项,今年年底前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再受理相关事项,不得以拆分、合并、重组、备案、年报、监制、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变相审批,不得转移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变相保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思维理念、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创造,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涉企数据统一管理、集约共享,推动涉企信息资源整合应用。
  《方案》要求,相关单位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结合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监管任务和计划,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情形分类实施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认真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督促检查,促进“证照分离”工作顺利进行;要定期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