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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车让人”也要“人守规”
张力宏
文章字数:786
  “车让人”在我市施行两年了。现在,绝大多数驾驶员能够做到礼让行人,赢得了一片叫好声。但是,却有不少驾驶员抱怨,如何解决行人“不守规”带来的麻烦?
  开车的朋友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明明是绿灯,斑马线上依然有行人,甚至还站在马路中间聊天、打电话,驾驶员只能是干着急没办法。还有司机收到“罚款+记分”的信息时一头雾水,到交警部门查看监控回放,才发现自己的车轮刚压上斑马线,原先站在路沿上没有过马路迹象的行人,突然踩上了斑马线,还有人走到马路中间突然来了个折返跑。遇到这些防不胜防的情景,驾驶员只能自认倒霉。
  “车让人”绝非鼓励“人随意”,人不守规也有法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1条,详细列出了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具体行为和处罚标准。不可否认,“车让人”能在短时期取得明显成效,宣传倡导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严管重罚的结果。因此,在全社会大力开展“人守规”宣传教育的同时,对行人闯红灯、随意乱穿马路等违章行为,也应实行严管重罚。
  相比对机动车的严管,很多时候行人的违法行为则处于“失管”状态。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监控抓拍、人脸识别系统等高科技的应用,行人违法的执法难度大已经不再是问题。关于加快推进“人守规”,一些城市通过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抓拍识别行人违法,要求党政干部带头遵守道路法规制度,把行人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等多种办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车让人、人守规”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必须要两手抓、两手硬。对很多人来说,上车是司机,下车是行人,应该多些换位思考,做到互相理解,让“车让人、人守规”成为自觉,用礼让传递文明,努力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