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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文章字数:1027
  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保护公众健康,在前期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基础上,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情况,对指引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