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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文章字数:2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商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委托,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文卫路南段5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工农路1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竞买编号:2021-1),本次拟出让的范围为以下坐标: 

  出让采矿权位置:商州区大荆镇西峪村;矿区面积:0.89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标高:1000米至1490米;生产规模:800万吨/年,本次出让资源量18014.55万吨,出让年限与矿山服务年限一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0万元的均可参加竞买;
  (二)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规定;
  (三)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五、挂牌出让方式、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出让方式:采用无底价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高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捌仟陆佰伍拾万捌仟玖佰元整(¥186508900.00元),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或伍拾万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
  六、公告、申请竞买及挂牌时间
  (一)公告、申请竞买时间:申请人应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3日登录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公休日、节假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竞买申请人可以申请竞买),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6时整(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11月23日16时前到账)。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挂牌时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7日10时止(公休日、节假日,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竞买申请人可以申请竞买)。
  七、网上出让文件获取
  (一)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61.134.50.95)查询、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二)申请人首次参加竞买,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商洛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品位、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区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九、其他事项
  (一)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有关要求,新设出让矿区建筑石料矿资源,是为已经商州区政府批复整合到位的石料矿山采矿权提供后备接替资源,不能单独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竞得后必须在30日内和商州区政府批复整合到位的石料矿山采矿权实施资源整合。若竞得人未在30日内和商州区政府批复整合到位的石料矿山采矿权实施资源整合,竞得无效,所缴纳的采矿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回(上交地方财政)。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需承担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陆拾万元整(¥192600000.00元)(原采矿权人在整合采矿权前期补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道路、厂房设备等支出的费用)。竞得人(非原采矿权人)必须在竞得后10日内缴纳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0000000.00元),剩余肆仟贰佰陆拾万元(¥42600000.00元)打包费用,在竞得后30日内缴清。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按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缴若干事项的通知》规定缴纳。
  (四)如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能实施资源整合、按规定缴纳采矿权收益金及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已缴纳采矿权竞买保证金、收益金及采矿权资源整合的相关打包费用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上缴地方财政),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有权收回该宗采矿权,并依法重新进行处置。
  (五)对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在2021年11月2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提出;对出让程序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11月2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提出。
  (六)有关事宜详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如有变更,以变更文件为准。
  (七)咨询电话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
  联系电话:0914-2310004联系人:王先生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14-2338653联系人:王女士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