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文章字数:534
  本报讯(樊利仁)近日,丹凤县出台了《秦岭“五乱”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秦岭“五乱”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报,持续强化监督管理,集聚群力,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为了加大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督曝光力度,丹凤县纳入举报的破坏行为包括乱搭乱建问题、乱砍滥伐问题、乱采乱挖问题、乱排乱放问题、乱捕乱猎问题,以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雨水管道、槽车、渗坑、渗井等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输送、存贮、排放、倾倒污染物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对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或者导致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中断等行为。举报人应该确保举报内容真实、客观,并积极协助秦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明违法行为。
  根据举报线索,丹凤县对查证属实的秦岭生态环境违规行为,在相关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下达后,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查实的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对于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或者协助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等情形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