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云上法庭解纠纷
文章字数:583
  本报讯 (詹绪娟)近日,柞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云上法庭调解了一件当事人在北京、河北、西安等地的合伙合同纠纷。法官通过手机“云庭审”连接了相隔千里的当事人,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践行了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办案理念。
  2020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共同出资开采柞水县金井河砂石料。原告出资40万元交给被告,后因未取得采砂审批手续,合伙事宜无法继续。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出资款,被告退还20万元后剩余款项不予退还,无奈原告通过网上立案将案件材料邮寄到柞水县人民法院。柞水县人民法院向原、被告发送了开庭通知后,原告委托律师出庭,被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刘某参加诉讼,但由于刘某的委托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参加庭审,且案外人文某向法庭主张其为案件利害关系人作为原告要参加诉讼。承办法官为了彻底解决各方当事人关系复杂的案件,采用庭前调解方式,先通过刘某联系到远在北京的被告,征得原、被告同意文某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耐心解释,运用云上法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直接向文某退还剩余出资款20万元,合伙纠纷全部解决,被告通过数据传输完成对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至此这件当事人关系复杂的案件圆满解决。
  柞水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在少数,这种“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信息化办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减少了诉累,受到大家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