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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两男子被行政拘留
文章字数:805
  本报讯 (周亚军)近日,商州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案,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金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2月19日,商州公安分局杨斜派出所接到报案,在杨斜高速路出口,有一名半挂车司机不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返回原地,且车辆和司机不知去向。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高速路出口,对该车辆和司机进行调查,在分局合成中心和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民警在杨峪河一沙场内将嫌疑车辆及司机查获。经调查,违法嫌疑人金某某驾驶一辆半挂在杨斜高速出口疫情防控执勤点接受检查时,其持有的核酸检测证明已超过48小时,疫情防控人员对其进行劝返时,金某某驾车离开。经审讯,金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本报讯 (李重立)近日,洛南籍男子郭某经过疫情防控卡点时,因不满工作人员的劝返要求,恣意冲撞卡口设施,被阻止后对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恶语相加,甚至将拳头挥向正在执行防控勤务的执勤民警。日前,洛南县公安局依法从快对该郭某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12月15日15时许,洛南籍男子郭某驾驶车辆由西安市蓝田县霸源镇返回洛源。驶入洛南境内后,郭某遇到设在某路段的疫情防控卡点,因拿不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卡点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其进行劝返,引起郭某的不满。其后,郭某采取过激方式,将摆放在卡点上的一排锥形隔离桶恣意撞倒。正在执行疫情防控勤务的洛源派出所民警吴鼎上前阻止时,行为过激的郭某向前猛加油门,继而将前方另一排锥形桶撞倒。见此,民警吴鼎采取果断措施,迅速逼停冲卡车辆,责令其下车接受检查。下车后,郭某突然挥拳打向逼停其车辆的执勤民警,对其破口大骂,给卡点上的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其后,吴鼎在现场执勤人员及派出所民警驰援下,及时将耍横的郭某制服。12月16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第二款之规定,从快对阻碍执行公务,恣意冲撞疫情防控卡口设施的郭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目前,该行为人已被送往商州拘留所执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