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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河长办联合公安检察开展河流“四乱”问题整治专项督查
文章字数:496
  本报讯 (王怀祥)日前,市河长办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对2021年省河长办第三季度暗访反馈7个问题及11月12日水利部反馈4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检查。
  为切实搞好河流水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批示要求,市河长办与公安、检察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先后深入镇安、柞水、山阳、丹凤、商南、商州等县区,认真督查2021年省河长办第三季度暗访及11月12日水利部反馈共计11个问题整改情况,并对部分县区河流水环境保护进行了暗访检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河流水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市河长办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020年建立“携手推进河流清‘四乱’、保护河流水环境”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2021年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近年来共开展涉水联合执法40多次,累计发出检察建议50多份,立案侦办案件24起,刑拘15人,取保18人,依法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超标排放企业5个,累计拆除河道非法砂场208处,拆除河道采砂船28艘,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排污口2处。通过部门、流域和区域的联防联控、共保共治,我市水环境质量连续四年居全省前列,有力保障了“一江清水供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