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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通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文章字数:701
  本报讯 (记者 余 婷)1月19日,我市举行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线上媒体通报会,通报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方案》相关内容。
  2021年,我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5天,PM2.5浓度同比下降2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连续5年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7类46个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项目全面建成,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100%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省前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得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不断完善,41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
  我市全面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柞水县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授牌。制定印发《关于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重点项目“点对点”服务。强化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和证后监管,全年核发排污许可证78张。市上不断加强秦岭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以秦岭“五乱”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百日执法攻坚强化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462人次,检查企业2657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49家,罚款1406万元。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
  今年,我市继续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同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协同推动减污降碳,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加快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着力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环境宣传教育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