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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户籍迁入安置地 群众办事更便利
丹凤易地搬迁群众不再“两头跑”
文章字数:768
  本报讯 (樊利仁 李吉锋 赵 宇)“昨天帮扶干部说现在申请低保、看病报销,都不用回老家啦,在安置社区就能办理,你听说没?”“是呀!广播天天播,说为了解决咱们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出了个便民的文件,以后办啥事不用回老家了……”1月19日,丹凤县凤冠社区几位搬迁群众高兴地议论着。
  丹凤县龙驹寨街办凤冠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存富说:“县上的十条措施出台后,群众办事不用回原籍了,对我们社区干部也更认可了。”
  为了更好服务全县7077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彻底解决他们“办事难”“两头跑”难题,丹凤县制定出台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十条措施》,按照“原籍负责林和地、迁入地管理人和房”原则,把以“人”为主的上学、低保、养老、高龄、医保、卫生健康管理、慢病签约等服务事项划归安置点管理。
  张世荣是第一批在凤冠社区申报防返贫监测资金的搬迁群众,儿子张书军突发重病,住院花费16万元,医保报销后自付6万多元。社区干部了解情况后,主动为其申请防返贫监测资金,经社区公示,报原户籍地、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两周内张书军就收到了7700元防返贫监测资金。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丹凤县通过电视广播、干部入户等方式进行宣传,县民政、医保、卫健等部门出台具体的办事流程、操作办法,精心指导全县3个大型安置点,提高社区干部服务效能。县财政等部门变更惠农“一卡通”信息,由原籍删除、迁入地录入,使7077户群众的“一卡通”信息在安置地建立。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原则,引导群众将户籍迁至安置地,上门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未迁移户籍的全部办理“居住簿”,让“居住簿”成为搬迁群众在安置地的“身份证”。
  丹凤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领导小组组长王小宁说:“我们要设身处地为搬迁群众着想,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机制,从源头解决搬迁群众‘两头跑’问题,让政府的管理服务更贴心、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