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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检察院获“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文章字数:391
  本报讯 (通讯员 杨钊)近日,共青团陕西省委印发《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的决定》,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被评为2020-2021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把青年干警“组织起来、活动起来、活跃起来”的方针,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青年干警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依托“青少年维权岗”等服务品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志愿者服务、司法救助、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了党组织赋予的各项任务,为平安山阳、法治山阳建设贡献了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