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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十条铁律”保障“双百”行动落地见效
文章字数:695
  本报讯 (记者 李 敏)近日,山阳县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制定《山阳县“百日提升”行动和“百日督帮”行动十条铁律》,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全力保障“双百”行动落地落细落实。
  山阳县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排查遍访责任,要求包镇县级领导在“双百行动”期间每周驻村不少于一天一夜,联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周驻镇村不少于两天一夜,白天进村入户排查宣传,晚上研判化解问题,夯实督帮责任。聚焦农户“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目标,县镇村干部逐村逐组逐户逐人逐项对标查漏补缺,守牢工作底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镇情、村情、户情“一口清”。驻村工作队及队员严格遵守市县有关选派管理实施办法、《商洛市违反驻村工作规定处理办法》和《山阳县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十条措施”》,严守驻村纪律,严格对标“百日提升”和“百日督帮”行动重点内容,遵循督帮程序和方式,在资料报送、问题整改、信息录入等环节必须实事求是,高度关注涉贫信访化解和舆情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处理。
  《十条铁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严肃问责:工作疏忽出现问题且造成一定影响的;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造成影响的;个人情况不清、政策不懂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各级督查暗访通报批评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底子不清、工作不实、群众不满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督帮工作不细不实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整改不力、信息录入不准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化解和舆情处置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评估验收过程中,凡出现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镇办、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格次,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