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省出台十条措施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数:1526
  本报讯 据《陕西日报》消息,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我省研究出台了《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省长任组长的“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难题破解、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
  打造“陕企通”一站式服务平台。全面拓展提升“陕企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建成“一站式”企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推送总平台。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陕企通”涉企信息推送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诉求进行受理、转办和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有需求上“陕企通”反映、有问题找“陕企通”解决。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为契机,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正气更充盈的舆论环境,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当好民营企业“贴心管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让民营企业大胆闯、放心干。
  大力支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鼓励国有企业以及各行业、各领域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开放应用场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各类创投基金、创新发展资金和国有资本对民营企业的投入和引导,助力转型升级。
  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发挥政府投资牵引和撬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常态化建立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通过项目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发展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建立分类分层服务体系。建立并动态更新全省民营企业数据库,做好对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帮扶。加强省、市、县三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各级领导包抓、主管部门指导、服务专员帮扶、商(协)会联络民营企业的工作制度,主动靠前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着力破解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银行机构与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投贷联动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强化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多渠道开展招聘活动,缓解民营企业引才、育才和用工难题。
  强化法规政策落地落实。顶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坚决落实国企民企平等对待要求,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督促不折不扣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惠企政策。
  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感和归属感。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和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故事,大力营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的浓厚氛围,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做好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将各级各有关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市、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