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规范“微权力”打造清廉村居
文章字数:1136
  本报讯 (通讯员 凌 军)柞水县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建设目标,精准施策,多管齐下,推进清廉村居单元创建走深走实。
  推进“三务”公开,强化制约监督。县纪委监委将“三务”公开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全县各村(居)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示平台,按照“三务”公开标准化要求,制定“三务”公开制度和流程,采取线下线上平台,定期向村(居)民公开征地拆迁政策、惠民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村(居)财务收支、党员发展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目前,全县82个村(居)都建立“三务”公开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小微权力”,约束清廉用权。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级“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便民服务等内容,梳理形成三大类47项村级“权力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明确村(居)党组织、监督委员会和村组干部责任分工,形成村级干部“工作清单”。综合运用巡镇带村、审计、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基层易发多发腐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成“责任清单”,为村级干部履职行为立规矩、画红线。构建“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充分发挥村(居)勤廉监督哨所“零距离”优势,联动对村级“小微权力”开展监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整治“微腐败”,提升群众幸福感。县纪委监委印发《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乡村振兴领域整治工作重点,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落实惠农政策不力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夯实“清廉村居”建设根基。清廉村居单元创建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资金、虚报项目套取资金问题5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6.5万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低保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3件,问责8人,其中给予农村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回多发资金1.7万元。
  厚植文化土壤,营造尚廉环境。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教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把“廉元素”写进村规民约,引导干部群众以“廉”为荣,持续厚植廉洁文化建设土壤,不断提升清廉村居建设“软实力”。清廉村居单元创建以来,柞水县开展“德润三秦清廉柞水”好家风故事分享会、廉洁文化作品展、送戏下乡等活动125场次,利用户外大屏幕、文化墙、宣传栏等阵地,投放以“廉”为主题的宣传广告30个,完善、修改具有“廉元素”村(居)规民约8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