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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发展趋势向好 需增强竞争力
——我市建筑业运行分析
文章字数:2172
  本报通讯员 杨 超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改善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建筑行业克服疫情反复冲击的影响,发展较快。
  总产值逐渐回升
  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71家,其中一级资质建筑企业8家,占建筑业一套表单位的比例为4.7%;二级资质70家,占比为40.9%;三级资质93家,占比54.4%;有工作量企业152家。
  总产值逐季回升。2022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49.78亿元,同比增长15%,比1~3季度加快4.8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加快8.4个百分点。分企业来看,总产值1亿元以上的38家,占比为22.22%;5000万~1亿元之间的27家,占比为15.79%;1000万~5000万元之间的53家,占比为30.99%;1000万元以下的34家,占比为19.88%;无工作量企业19家,占比为11.11%。
  签订合同额增速逐步回稳。2022年,全市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共签订合同额209.76亿元,同比增长28.39%,比1~3季度加快2.4个百分点。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额57.24亿元,同比增长25.9%;本年新签合同额152.52亿元,同比增长29.36%。
  房屋建筑市场趋势逐渐向好。2022年,房屋施工面积40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7%,比1~3季度加快6.4个百分点。其中,新开工面积250.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6%;房屋竣工面积157.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
  专精特新企业少
  资质等级偏低,承揽工程有限。近年来,我市在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资质等级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企业资质等级有所提升,但建筑企业资质低的状况仍然突出。全市目前没有一家特级企业,一级资质企业仅8家,二级资质70家,三级资质93家,三级资质占多数。我市既缺乏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又缺乏发展充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小、精、专企业。这不仅导致本地建筑企业缺乏走出去的开拓能力,还导致本地建筑市场一半以上被外地施工企业占领,造成本地建筑业经营始终在夹缝中生存。2022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过亿的企业有38家,占纳统建筑企业的22.22%。全市建筑业企业在外省完成产值6.43亿元,同比下降21.28%。
  建筑业企业现代化意识不强,生产方式落后。我市不少企业管理粗放,新科技、新设备、新工艺应用不足,施工效率低下,施工成本偏高。企业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安全管理技术水平、人才队伍建设能力、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素质水平等亟须加强。
  转型升级缓慢,把握机遇不及时。我市建筑企业以传统建筑领域为主,产业结构单一,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少,亟待转型升级。主要表现在住宅、道路等传统基建多,5G基站、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基建领域少;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不多,没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传统作业方式多,运用绿色环保、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建筑企业抢抓产业“风口”意识淡薄,我国《“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把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作为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推动建筑业从碎片化、粗放式、劳动密集型等旧的发展方式向集成化、精细化、技术密集型的新发展方式转变。一些企业缺乏主动转型意识,对产业发展新“风口”认识把握不足,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在新一轮产业竞争中有出局的风险。
  创新能力不足,建筑业人才短缺。2022年年底,我市工程技术人员0.63万人,仅占建筑业期末从业人数的17%。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主营业务科技含量低,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推广应用力度不大,经营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程度低。差异化、专业化发展不足,我市建筑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扎堆分布于房屋建设等产业链低端环节,专业化分工不足、专精特新企业少,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竞争较为激烈。
  提升发展内涵
  调整结构,走多元化发展之路。我市建筑企业应围绕高效、低碳、节能、环保的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态和层级。应大力发展高效益、高附加值产业,要把重心由房屋建筑工程转向国家重点投资的交通、水利、市政、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大力发展钢结构、设备安装、装饰装潢、环保等高技术含量的专业施工,加快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技术含量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集群。拉长增粗产业链、价值链,要按照“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思路,积极向与建筑业关联度较高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材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延伸,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提高企业产值利润率和经营质态。应探索推进建筑业与金融资本融合,要从单纯的建筑施工承包转向PPP、项目总承包等模式,丰富企业发展内涵,“以投资换身份”“以开发换市场”,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经营建筑商品的转变。
  应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加大规范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转包、挂靠行为;严格规范监理行为,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营造地域间平等竞争的环境,进一步放宽各地区建筑市场准入限制,改革完善各级政府对建筑业市场的管理方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吃透”政策,抢抓机遇,培育新增长点。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抢抓机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合理配置市域范围内的行业资源,确保本地建筑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主动融入“新基建”建设,瞄准5G、人工智能、高铁和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大交通、水利设施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应将特色小镇、乡村振兴和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城市建设等项目向本地建筑业企业适当倾斜,从而在企业综合实力和城市空间格局优化上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