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长期放置废旧设备阻挡施工
商州4人被依法处理
文章字数:568
  本报讯 (通讯员 周亚军)近日,按照商州区政府安排,商州公安分局积极协助配合商州区人民法院和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依法为陕西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扫清了多年来影响企业发展的障碍,有力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自2020年以来,姚某等人以在陕西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州区大赵峪街道龙山村石灰石矿点有投资设备为由,长期将其废旧设备放置在该企业矿区内。姚某自己或安排相关人员,通过车辆堵路、阻挡施工等非法行为阻碍企业正常建设、生产,企图获取自身利益,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3月31日至4月2日,陕西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对长期放置在矿区的废旧设备予以拆除,请求区政府支持协助做好相关环境保障工作。接到通知后,商州公安分局立即安排大赵峪派出所积极配合商州区人民法院和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做好该企业矿区内废旧设备拆除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在废旧设备拆除过程中,姚某等4人再次来到施工现场,先后通过车辆堵路、身体挡车等方式,企图阻碍正常施工。现场执法的法院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姚某等人讲理说法进行规劝,但姚某拒不听劝,继续进行阻拦。对此,现场处置民警立即汇报分局党委,分局果断调派多名警力赶赴现场增援,最终将姚某等4人顺利带离现场,并对姚某等4人依法进行了处理。
  目前,该企业矿区内长期放置的废旧设备已经全部清理拆除到位,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